广州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施行七周年大型献血宣传活动
  9月29日上午,广州市在天河体育中心南门开展大型无偿献血宣传活动,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施行七周年暨《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施行一周年。活动主题为"无偿献血热爱生命关爱健康"。当天,活动现场设有献血咨询、血液生理知识和献血常识有奖问答、文艺演出等内容,360名市民参加无偿献血,不少市民是从媒体上得知活动消息而前来献血的。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施行七周年,同时又是《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施行一周年。7年来,广州血液中心采集到超过101.7万人次无偿献血,参加无偿献血已逐步成为现代人生活中的一种时尚。无偿献血量占医疗临床用血量的比例逐年大幅提高,从去年4月份起,广州医疗临床用血100%来自本市无偿献血。特别是去年10月1日执行的《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大大激发市民的献血热情,广州市献血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有26.8万无偿献血者参加了献血。

  参加无偿献血不仅体现利国利民的奉献精神,而且减轻了无偿献血者或其直系亲属用血的经济负担。《献血法》实施的7年间共有1971名用血者偿还用血233万毫升,金额达到273万元;而《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对无偿献血者的奖励进行了规定,其中对临床用血的奖励是:无偿献血者献血后,经检验其血液合格的,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以下临床用权利:无偿献血二百毫升以上者,本人可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无偿献血累计六百毫升以上者,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免交上述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后,经检验其血液不合格的,本人用血可按献血量等量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该《规定》执行一年来就有724名用血者偿还用血107万毫升,金额达到153万元。其中,黄某2003年在广东工业大学读书时无偿献过一次200亳升血,大学毕业后因患血液病在中山一院用血,已偿还折算血量14300毫升的金额76738.01元。无偿献血者杨某今年4月28日捐了一次成份血液,今年7月2日开始在市一医院折算用血量14000毫升, 26320元得到偿还。曹某在1999年11月28日开始献血,到今年1月已献血2200亳升,其小孩因患地贫每月在市妇婴医院用血,偿还血量达25000亳升,偿还金额30957.60元。

  据悉,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在10月1日也同时举行宣传活动,10月15日在广州大学城举行针对大学生的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