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真手枪不具备枪支性能 开枪老外被罚500元
(http://www.gznet.com/news/ 2007-08-30 更新时间: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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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籍经理开枪吓员工》追踪
本报讯(记者何永华寇金明实习生黄莹颖)前、昨两日,本报连续报道了东莞东坑瑞饰木业公司法籍经理Pierre当着十多名中国员工的面,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枪朝天花板开枪一事。经东莞警方侦查,查证Pierre所持有的枪是仿真左轮手枪。昨日,经过公安部门技术鉴定,该仿真枪不具备枪支性能。东莞警方依法没收该仿真枪并对Pierre处以500元罚款。
在深圳买枪一直存放办公室
昨日,东坑公安分局将Pierre私藏的仿真枪送往市局有关部门鉴定。经技术鉴定,长约20厘米、金属枪身的仿真左轮手枪,可击发圆形塑胶子弹或钢珠。东莞警方称,该仿真枪不具备枪支性能。据东坑公安分局的负责人说,该仿真枪依靠压缩气体作为发射的动力,由于靠近天花板射击,当然可以将天花板射出个洞来。记者了解到,当日东坑警方在Pierre的办公室内找到圆形塑胶子弹101发和钢珠5粒,另外还找到一把也属国家管制品的弩。
据东莞警方称,经过调查,Pierre,男,58岁,法国马赛市人,其所非法持有的仿真枪于2005年6月在深圳购买,并一直存放在其办公室中。8月18日上午10时许,在厂办公室召开员工会议时,Pierre批评员工陈女士,因陈女士低头不作答,Pierre感到不满,遂拿出一把仿真枪朝天花板开了一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东莞市公安机关依法没收仿真枪,并对Pierre处以500元罚款。
女员工受惊吓辞职欲讨工资
经过枪击事件后,事主陈女士这两日一直都是胆战心惊,生怕遭到报复。“走到这一步,都不知道能不能将我两个月的工资拿回来,”陈女士说,除此之外,因为被开枪遭到惊吓后,才迫于无奈辞职,她还想向公司要点补偿。“我在公司上了5年班,按照劳动法,公司至少要赔偿5个月的工资,但公司方面原先只肯答应给两个月,”陈女士说,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她只好到劳动部门去讨个说法。
昨日下午2时许,正是东坑瑞饰木业公司上班时间,记者来到该公司大门口试图进厂采访Pierre,但没有获得准许。记者多次拨打Pierre的翻译的电话,也是一直关机。当记者联系到东坑瑞饰木业公司的厂长李某时,他表示自己对此事毫不知情。
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