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妻回家不成将其锤杀 凶手自杀未遂被判死缓
(http://www.gznet.com/news/ 2007-11-20 更新时间: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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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任仲杰 通讯员 穗法宣)2007年3月24日清晨,在环市西路广州火车站附近一大院内,4名保安发现一具女尸。次日,借助街头监控录像,命案火速侦破,凶手竟是死者的丈夫郑全安。广州中院昨日通报此案一审结果,自杀不成的郑全安因认罪态度好被法院轻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查明,四川籍男子郑全安结婚后去重庆谋生。不久,在老家的妻子邓某提出离婚。
2006年12月,郑全安同意离婚,两人商量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不过,由于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发生分歧,婚终究没能离成。随后,邓某只身来到广州打工。
2007年3月23日,郑全安到广州天河员村找邓某,要求邓某回家办理离婚事宜。在邓某的住所,郑全安发现邓某跟一男子同居,遂与该男子发生激烈争吵。
23日晚,郑全安叫妻子跟他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邓某答应了。两人来到广州火车站,临上车时邓某又变卦,不肯上车,还趁郑全安不注意,跑出火车站,但被郑全安抓住。郑全安觉得妻子反复无常、越想越气,便借故“想休息一下”,携妻来到环市西路某大院的草地上,郑全安趁机将邓某按倒在地,用自带的铁锤和地上的石块猛砸邓某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全安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系因家庭婚姻纠纷引起,且郑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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