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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保护医生设立基金快速赔偿
(http://www.gznet.com/news/ 2008-10-06 更新时间:17:10)

  本报记者 崔朝阳

  王智琼(广东省医师协会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实施将近8年,是时候对其进行一些修改补充了,应将医师维权、改善医疗环境乃至医疗责任险也写入执业医师法。

  医生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漫长的职业生涯中难保不会出现意外的医疗事故,一旦发生,不但要承担经济损失,还要面对“医闹”等威胁医生人身安全的行为。国内很多高风险行业都能买保险,不少发达国家的执业医师也都必须购买医疗责任险,但目前我国实施医疗责任险的城市却寥寥无几,只有北京、上海等开展了试点,深圳将于今年实施,广州则还在研究阶段。

  医疗责任险可以保护医生和患者双方,缓解医患矛盾,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在推广上还存在困难。原因之一是一些保险公司认为医疗责任险风险太大,不愿承保;另外,自负盈亏的医院不愿花钱投保。这就需要引起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的重视,推动其发展。

  去年广东省医师协会举办过相关座谈会,医生们都认为购买医疗责任险是缓解医患矛盾的好方法。不少医生也说,如果医疗事故带来的经济压力能由通过买保险的方式化解,医院不会逃避,患者又能拿到补偿,那“医闹”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

  何继明(广州市人大代表):解决“医闹”问题,除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大对“医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外,还应建立解决医疗纠纷的快速通道。建议由政府拨专款成立医疗机构赔偿委员会,负责全市医疗纠纷的调解、委托鉴定以及赔偿工作。赔偿委员会应独立于政府卫生部门之外,不受卫生部门的监管和影响。同时,设立医疗事故赔偿基金,由赔偿委员会管理,该基金由全市各医疗机构每年按照年营业额的比例缴纳一定的基金费用组成。如确认医疗机构须承担赔偿责任,并经赔偿委员会调解或法院判决,则从医疗事故赔偿基金中直接拨付赔偿款项。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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