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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个原告让房产商赔500万
(http://www.gznet.com/news/ 2008-06-04 更新时间:20:06)

  本报深圳讯 记者全良波、宋毅,通讯员陈忠群报道:一名律师遭解雇后报复公司,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加有印章的空白收据,伪造购房收款凭证,以他人名义到法院起诉企图索赔50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警大队成功侦破律师周某妨害作证案。

  警方介绍,今年2月14日,深圳市××房地产集团到宝安公安分局报案,称其公司原法律顾问周某利用工作之便获得加盖集团财务专用章的空白收款收据,并持伪造原告肖某签名的律师授权委托书和两张伪造的房款收据起诉了该集团。

  接报后,民警围绕空白支票展开调查发现,2005年12月,周某以领取诉讼费事先不知道具体金额,需到法院当场填写收款收据为由,从集团财务室借走一本编号自0417601至0417650的一式三联的收款收据,其中部分加盖了集团财务专用章。周某从法院领取退还诉讼费后,仅将一部分收款收据陆续还给了公司,剩余部分一直未还。民警初步认定,周某伪造的两张收据系其曾借用的整本收据中的其中两张。3月5日,民警赶赴湖南武冈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周某、肖某夫妇抓获。

  经审问,犯罪嫌疑人周某交代,去年12月,他因合同期满被集团解雇之后便心存不满,顿起报复之意。随后,周某在集团内部网站查到集团××城三期两套房产的业主资料,并于今年元旦前后到宝安区福永镇某超市以收款为名,找到一个名叫龙某的女文员,骗其在两张编号分别为0417619和0417622的空白收款收据(盖有深圳市××房地产集团财务专用章)上,按周某事先在纸上写好的样本填写了肖某于2007年4月23日和4月25日分别付款人民币150万元和119.8355万元,购买宝安区西乡大道××城320×和320×两套房产的内容。之后,周某将余下的空白收款收据予以销毁。

  今年1月2日,周某以肖某的名义将深圳市××房地产集团起诉,诉其无权售房并且一房二卖,并要求双倍返还肖某已交房款共计人民币5396710元。肖某交待了受其丈夫周某指使,帮助其伪造证据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被依法移送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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