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朱小勇 张玉琴 王道斌 蒋隽 通讯员 穗仁宣)小商贩的存在的确给市容管理造成很大的难题,但一概扫地出门决非上策。市人大代表卢启明建议,小商贩在街边摆摊必须申领政府的执照,摊贩们凭此执照,需要在哪里摆摊,再向当地的市政管理部门申请。
卢启明提出,小商贩的存在的确给市容管理造成很大的难题,但一概扫地出门决非上策。城市中的小商贩是城市多样性的一部分。其实,这不仅体现出一个城市的宽容度和开放度,更是衡量一个城市达到“和谐”必须迈过的一个门槛。“宜居”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居民的日常生活是不是越来越方便。呵护小商贩,善待农民工,充分体现社会的温暖,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小商贩不仅已经为城市居民带来便利,而且完全可以融入城市生活。
卢启明认为,城市管理应兼顾秩序与生存原则,哪个也不能被替代,哪个也不能被压倒,而是只能妥协与均衡。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城市管理的原则,应当是在这两个原则之间的一种兼顾。其实,这种兼顾的原则,在世界上许多城市的管理中是通行的。即使欧美的许多大城市,也都允许小商贩存在。
卢启明认为,城市管理的观念要变,不能为了追求城市的洁净、整齐、文明、就一刀切地把所有看不惯的东西都赶出城外。强制性的执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城市管理,建议进行区域分类管理,对一些区域限制小商贩,而有些区域则限制性开放。
街边摆摊可领执照
卢启明建议,政府对小商贩的管理可采取“协调各方、综合管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尽量为从事无照经营的商贩提供合法的经营场所,在解决广大居民生活不便的同时,给小商贩提供存在和发展的空间,为他们的创业提供平台。
卢启明说:“小商贩在街边摆摊必须申领政府的执照。申请执照简单,只要向政府出示身份证即可。程序也要简单,批准过程不要超过一个星期。摊贩们凭此执照,需要在哪里摆摊,再向当地的市政管理部门申请。当然,当地市政管理部门应该有哪里可以摆、什么时间可以摆的明细。他们只需根据自己申请的执照支付相应的税(比固定商店少),进入集贸市场时再交10元左右的‘入门费’即可。”
针对流动性商贩,卢启明还建议可向市政府申请“特殊执照”,持这种执照售卖的商品,只能是申请书上的写明的特定商品,而且每一位商贩流动的街道只规定几条,不能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