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广州人为恩宁路骑楼、天字码头的去留奔走呼吁的同时,贵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区的沙面,其文物建筑却不时遭到人为破坏。
本报去年11月7日、8日、9日曾专题披露沙面建筑保护的困境,时至今日,一些破坏仍在继续。而其破坏背后一直存在的多头管理矛盾始终未有解决。
另一方面,白天鹅宾馆欲牵头将沙面南街改造成商业街的号角已然吹响,在沙面文物建筑未能得到有力保护之前,任何商业性改造都可能导致沙面文物的又一场大劫难。
昨日起,广州市规划局更向广州市民征集“城市记忆”——反映广州城建历史的实物资料,沙面文物,这份仍然有生命的城市记忆,谁为广州人存留?
未经批准改变结构装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沙面是一段历史,更是广州人的群体记忆,如果沙面原貌被破坏了,那这段历史就将从人们的记忆中抽离了”。
——一位老广州人说
上周,沙面大街1号楼侧挂上了一个新的圆形匾额,黄色的匾额上用中英文双语写着“伊特麗意大利餐厅”,西餐厅开业已经4个多月,据居民说这是第二次挂出匾额,“第一次挂了不久就摘掉了”,匾额下面的盆栽背后,隐藏着广州文物管理委员会2001年挂的文物建筑标识。
近百年B类文物变身西餐厅
8月5日,走过沙面东桥,记者看见装饰一新的沙面大街1号前座赫然屹立,在周围的老建筑中格外抢眼。明亮的大玻璃窗,水粉色的油漆,门上用中英文写着“意大利餐厅”。
这座三层楼建于1915年,窗口正对沙面东桥,守桥的法军曾在这里,踏着木质楼梯上上下下。93年后,历史的痕迹躲到墙角的一块牌子上,拨开北墙边的高大盆栽,看见“沙面大街1号,文物建筑(B),清末民初建,曾作法国巡捕房”字样。
2008年4月15日,名为伊特麗的西餐厅开门迎客,沙面房管科一位工作人员证实,当时门口站着迎宾小姐,并向过路游客散发餐厅的菜单,菜单上的地址写着“沙面大街1号”,餐厅服务员证实,她们的老板是一位意大利人。
“沙面大街1号的楼空了好多年,终于招商出去了,这是一件好事”,沙面街道主任江智涛曾在饭桌上对质疑的沙面居民说,但居民并不这样认为。
自2007年6月沙面一街3号(又称沙面第一楼)被严重破坏后,住了四五十年的老街坊对沙面建筑格外留心,尤其是挂着文物标牌的建筑。“法国巡捕房装修的时候,我们经常到周围转转,但门口显眼处贴着广州市文化局的公告,还盖着红印,我们也说不出什么”。
从居民所拍照片记者看到,盖着广州市文化局印章的公告是一份《关于沙面大街1号建筑维护问题的复函》,公告标号为穗文物〔2008〕73号,是2008年3月6日市文化局回复华汇物业有限公司的,沙面街道房管科证实:华汇物业是沙面大街1号的承租方。
华汇物业负责人刘启东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我们公司是通过荔湾区政府招商进入沙面,为沙面打造欧洲风情街项目进行经营的单位。”
记者在市文化局网站看到编号相同的公告,“贵公司《关于沙面大街1号楼维护修缮的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贵公司在保持该文物建筑原状的前提下对沙面大街1号建筑进行正常维护和必要的修缮工作”。公告中列出维护工程的三条要求,对墙体、门窗、天花板做出具体规定,其样式应与沙面建筑群近代西洋建筑风格相协调。
广州市文化局文物处处长刘晓明说,公告只是同意对文物建筑进行维护修缮,“并不能作为装修和改变用途的批复”。
文物建筑变身西餐厅在沙面并不新鲜,“沙面的文物建筑改变用途,建成污染较小的西餐厅是允许的,”刘晓明说,“但是,不能破坏文物本身,而且事前必须向文物部门报批。”
文物专家西餐厅装修破坏原貌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范姓工作人员曾受文物处委托,来到沙面大街1号现场核实老板提供的方案图和原建筑测绘图的差别,但他发现这里已经基本装修好了。“如果从设计角度来讲是不错,如果从文物保护角度来讲,西餐厅的装修破坏了原貌,基本结构与原建筑不同”。
今年7月17日,记者在服务员的带领下参观了西餐厅。楼体三面都新加装了大玻璃窗,将原来的回廊封闭;光洁的大理石楼梯代替了原来的木质楼梯,一个高大的青砖砌就的比萨炉站立在一楼大厅中央,二三楼被装修成一间间包房,外墙上挂着空调,历史的痕迹已经荡然无存。
沙面的保安谢世荣的感觉是“有些陌生”,他在沙面大街1号的附楼住了六年,每天都能看见这座楼,“原来是青白色,和周围的建筑一样,但今年突然被刷上了粉色”。
“西餐厅把原来的历史味道都去掉了,这样的改造是掠夺式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历史研究室郑力鹏主任介绍说,对文物建筑的使用不可能什么都不动,但要仔细分析其中什么是有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的,这些是专业而细致的东西,需要文物部门进行审批和指导,“现在我们有办法把历史味道放在餐厅显眼的位置,而把加建的现代设备放在比较隐蔽的位置,在国外,这样的餐厅不在少数。但是,现在西餐厅的改造,不是文物部门说了算,而是厨师说了算,甚至是装修队说了算”。
在2001年国家文物局批准出台的《广州沙面建筑群保护规划方案》中,对属于文物建筑B类的沙面大街1号的保护要求是“外立面、结构等原状保留,间隔可做小量调整。”
“沙面的文物建筑实行的是分类管理,沙面大街1号本来是A类的,后来在规划局和文化局的争执中降为B类”。曾参与沙面文物建筑保护分类标准评定的一位专家透露。“当年我们勘察后,打算确定一百多座建筑为A类保护,但规划局认为太多会给城市发展带来影响,于是一再删减,但现在看来,很多降级的建筑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沙面街的回复西餐厅经文化局批准
6月26日“大接访”中,沙面居民把问题反映给常务副市长苏泽群,7月21日中午,沙面街道的领导请上访的居民吃饭,饭桌上口头回复说,“西餐厅是经过市文化局批准的”、“西餐厅还没有正式营业,因为还没有搞好营业执照”。
答复并没有让居民信服,7月31日,沙面居民裴菊朋与朋友去伊特麗西餐厅吃了至尊比萨,“还有旅游的外国人和沙面的居民在那吃”。结账索要发票的时候,服务员称“发票还没有买回来”,给裴小姐开具一张用餐收据,告知8月份可以用收据来换发票。记者看到,收据上写着用餐费169元,盖有广州市路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章。
文化局西餐厅没报批,擅自装修违法
“西餐厅擅自装修给沙面大街1号造成了挽回不了的损失”,8月15日,记者从市文化局文物处获悉:文物处已经认定西餐厅没有事先报批,擅自装修违反《文物法》。案件经办人、市文化局文物处工作人员刘春华说自己“又心疼,又气愤”。
4月初,文物处接到居民举报,说沙面大街1号正在装修,刘春华和同事赶去现场,“从现场看,问题很大”,文物处要求施工单位立刻停止对房屋损坏的行为,但是,4月15日,西餐厅开门迎客。
据她介绍,沙面大街1号被损坏问题主要包括,“在正面新开门洞,打掉柱顶装饰纹线,管道穿开楼板,直通三层楼,在外立面安装空调主机”,而“这些做法没有报批文物处”。
《文物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2008年6月初,市文化局文物处收到关于沙面大街1号的报批,而且使用用途改变和装修方案在同一份文件中上报,“但其中没有提供测绘数据,也没有装修前的照片”。8月13日,市文化局文物处刘晓明处长介绍,“这份方案没有通过我们的审批,因为对他们装修的范围我们还存在疑问”。西餐厅擅自进行的装修不仅完全改变了这座殖民地外廊建筑的历史风貌,而且将建筑内部“比较金贵的少量历史遗存”破坏殆尽,并且给建筑本身留下了隐患。
“管道从下到上贯穿楼板,造成了现在西餐厅渗漏,滴水也容易损坏地板。不考虑墙面的恒载和动载能力,不清楚楼板的承受强度就安装空调主机,也是存在安全隐患的”。
“现在沙面大街1号的报批还没有最后回复,虽然西餐厅一直在催我们,但我的考虑是,西餐厅装修已经定型,破坏已经造成,而沙面破坏的事件接二连三发生,我们要就此研究处理办法,一个个处理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希望有效控制以后不发生类似的破坏”。刘春华称他们下一步将“抓住破坏文物的源头”。
处理之后,西餐厅将进行整改,“但是,历史的风貌无法完全修复了”,刘春华遗憾地表示。但同时,沙面大街1号的出租方——沙面街道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却一再推卸责任,称“与沙面街道没有直接关系”。
专家沙面街道有责任告知保护文物
“沙面的房子现在很火”,7月22日,据沙面街道人员介绍,沙面的部分文物建筑产权属于外国人,由市国土房管局代管,市国土房管局将公房交给沙面街道房管科进行属地管理。荔湾区负责新闻宣传的彭淑芳证实道:“沙面街道房管科负责沙面公房的管理。”
从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上可以看到,沙面大街1号前座——现西餐厅所在楼,属于荔湾区直管公房,编号为420200062。
“沙面街道负责其出租,但对文物建筑进行装修要首先征得文物部门的同意,首先报市文化局审核,再报省文化局批准,A类建筑还要上报国家文物总局”。沙面街道和文物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同样的程序。但记者在沙面走访中发现,一些商户并不知道对文物建筑进行装修要向文物部门申报。
“我们会和他们说装修要报相关部门,他们需要办时就来向我们咨询。”沙面街道工作人员介绍说,但关于报修的规定并没有出现在沙面街道房管科与商户所签订的合同中。沙面一位居民曾将自己的合同与一位商户的合同对比,他说商户的合同上关于文物保护的说明也不明确,“我一字一句比照,除了名字和租金不一样,商户的合同和我们居民的租赁合同条款全都一样”。
记者从一位住户的合同上看到,这份《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由广州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刷,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条写着:“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街道办事处房地产管理科)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合同中没有关于文物建筑A、B类的保护区分,也没有具体的装修规格说明。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孔柱新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沙面街道要清晰地向承租人说明文物的保护类型,告知他们改造、装修要申报哪些部门,这样对文物的保护才能自下而上,“不能一说就是有关部门,相关部门,搞得一直模模糊糊的”。
空置保护建筑为何又住人?
16栋公房迁走居民保护文物
没有文物主管部门的许可批文,沙面大街1号却被装修成餐厅并已开业。
沙面五街有政府明令置换后统一摸查、制定保护方案的指示,却有“新住户”偷偷入住,是谁打开了置换房的“门”?
2007年7月,荔湾区政府正式启动沙面16栋直管公房的置换工作,目的是“提高沙面地区环境质量,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此次置换涉及413户,“置换工作预计到2008年8月结束”,但直到今年8月中旬,“还有一半的住户没有搬走”。
“沙面16栋公房的居民全部清空后,就不再出租给散户居住,要等市政府统一规划”,沙面街道房管科工作人员陈力沛对记者说。
沙面五街1号1907年建,曾为赫德爵士楼,为B类保护文物,2007年6月,它被列入沙面直管公房置换安置的16栋房之一,楼内住户需全部迁出,在一份编号为穗国房函(2007)878号的文件附件中,可以看见“沙面五街1—3号”的字样。
几十年来,房子的外立面几变颜色,但里面从来没有进行过装修,古旧的木梯踩上去尘土飞扬,这栋二层小楼住着二十几家住户,一楼的住户已经搬去安置房平安大厦,但二楼的人家因为不满置换条件,只搬走两户。
今年7月初,沙面五街1号二楼的住户突然发现,楼下空着的101室搬来了新住户。“现在我们上下楼每天都能看见窗户开着,那里有人住”。
7月28日,原住在五街1号的陈先生回来探街坊,他是通过置换搬出的老住户之一,他也发现101室住了新租户,“晚上九点多,看见一个男人开门进去,以前没有见过,从门口能看见里面厨房有做饭的家当”。
记者于7月22日、8月1日、12日三次来到沙面五街1号,看见101室紧靠五街1号的院门,窗子是绿色的。临街的窗子和院子里侧的窗户都开着。透过窗户,可以很清晰地看见靠窗挂着黄色的T恤、黑色的裤子,还有女性的内衣,床上铺着铺盖,房间里有说话的声音。第一次去时,101室的铁门把手上还插着一叠信件。
负责收水费的陈启光证实了“101室住着人”,在7月份用水单上,101室的用水量为30立方米,“这个用水量比较多,楼里其他家庭一个月的用水量为10立方米左右”。
不止101室,“206的住户是昨晚8点多才搬来的,那个屋原来是宿舍,现在还经常有人搬来搬去,也不是原来的住户。”7月22日,二楼的街坊介绍说。
五街1号楼内的街坊对此十分气愤,而对面4号楼内一位居民看着101室绿窗子的开合,暗暗下着不搬的决心,“街道急着让我们搬出去,却有新的搬进来,我怎么能相信这次置换是为了文物保护”?
沙面房管科的四种说法
7月22日,沙面房管科陈姓工作人员介绍说,在公房置换工作开始后,沙面房管科曾经对16栋公房进行过清查,“主要是看是否存在转租的问题,然后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对记者反映的沙面存在置换房内有新住户出现的情况,他否认说“绝对不可能”。
“在政府的规划出来之前,16栋肯定不会动。”负责16栋公房普查情况的广州大学汤国华教授认为。
8月8日,沙面房管科工作人员称沙面五街1号101室“不是转租,也不是我们租出去的,最大的可能是在外地工作的人,现在又回来,以前也有住户在外面工作大半年才回来的情况”。
但是,住在二楼的一位男住户否定了这种假设:“以前这个屋子是做美容和医疗保健品生意的,房间很大,一般人租不起的,我们几个月前看见那户搬走的。”
记者就此询问沙面房管所,8月13日中午,沙面房管科工作人员称查了资料,“这户现空置,无使用”。
8月13日下午,沙面房管科回复说:“那里确实有人住。”但他称“已经叫他(租户)立刻搬走了,是原租户瞒着我们,最近才出租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他拒绝说出原始租户的姓名以及租金等细节。
沙面房管科自称在公房置换工作开始后,曾做过大规模的清理工作。对此,他的解释是“有时转租很难说清原因,房屋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8月13日下午,沙面房管科说“让他们(租户)立刻消失”。13日晚,二楼的住户听见了乒乒乓乓搬东西的声音,第二天一早,发现楼下的101室已经人去楼空。
8月17日,沙面街道工作人员再次告诉记者,“沙面的一个商户在消防检查中不合格,我们要求他退出沙面,商户老板无处安置员工,找到五街1号的租户,不知是租还是借了房子给员工住,住的时间很短,一周左右。”同样拒绝说出商户姓名、租户姓名等确定信息。
16栋文物建筑普查进展缓慢
随着这一个租户的“消失”,沙面的公房置换将继续走着自己的“马拉松”,沙面街道一位工作人员称置换工作“不能急、不能催,群众的工作要慢慢做”。
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也表示,16栋直管公房没有那么快出租,“连香港霍震霆过来租都没有租给他”。按照原来的计划,16栋公房置换出来后,将“等市政府统一安排”,市文化局文物处刘晓明处长也证实道。
本次置换工作小组主任、沙面街道主任江智涛曾在2007年7月10日的公开报道中表示,在置换工作进行的同时,将委托有关专家和设计单位对这16栋文物建筑做深入摸查,以编制《沙面文物建筑保护的规划设计方案》。方案将明确每幢文物建筑的使用用途、设计要点和保护要求,然后连同摸查情况一同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但时隔一年之后,负责摸查工作的广州大学汤国华教授介绍说,刚刚摸查完沙面四街1号和北街上的一栋,进展缓慢的原因是“很多住宅进不去,也有一些是住户还没有搬走,做完一栋很难”,而什么时候能最后完成16栋文物建筑的普查工作,汤教授表示还是“未知数”。
8月5日,广州最高温度33摄氏度,但沙面内清爽怡人,五街1号楼里一位阿姨买菜归来,她和一百多户街坊一样,依然“坚守”在沙面,“心里也着急,但没有人催我们搬,日子还得过下去”,她的眼中,有对沙面的不舍,更多是对这里的文物深深的担忧。
两个系统多头管理难有共识
出租多数未经报建和审批沙面文物建筑破坏难控制
■沙面国家级文物保护区沙面共有住房300栋,其中文物保护建筑53处,除4处公共设施,其余49处均为历史建筑。
其中30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直属市国土房管局的沙面街道房管科代管,共约60栋文物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统计按处计算,一处包括几栋建筑不等。
“看见那些建筑被破坏就很心疼,”一位熟知沙面的老专家很久没有去沙面了,“现在,沙面的文物建筑在破坏之前根本控制不住,”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郑力鹏副教授对此现状忧心忡忡。
由沙面街道房管科管理的30处公房全部出租,分为整栋出租办公用、商住混用和整栋居民住宅三种。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00年对沙面进行调研,其后形成的《广州沙面建筑群保护规划》中这样分析沙面存在的问题:“一些作为民居的建筑问题比较多,人员复杂、内部乱拆乱改,存在火灾等隐患”、“由于沙面餐饮业越来越兴旺,食肆林立带来不少负面影响,如车流量大、噪声、废气和占道经营等”、“不少原有的领事馆、洋行、外籍公司的大楼外观基本保留下来了,但内部却经过拆改、装修,现多为单位办公用户,有的建成为酒楼,如新沙逊洋行被改为荔湾酒店,内部经过多次装修,与原使用功能相去甚远,地下室长期封闭,造成锈蚀、腐烂”。
自2007年7月起,包括商住混用和居民住宅用16处文物建筑开始置换工作,沙面街道原计划用一年的时间搬出其中的居民,“商住混用建筑中的商户也将在之后的一两年内搬出”。时隔一年,413户置换居民仅搬走一半,其余居民因不满置换条件,拒绝搬迁,今年曝光的沙面五街1号101室再出租事件,又刺激了沙面居民的感情。
除了16处置换房,沙面街道管理的其他14处文物建筑全部整栋出租,租期一般较长,企业通常会按照自己的使用对文物建筑进行装修。其中沙面一街3号已经被破坏,国家文物总局将其定性为“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破坏文物事件”,但一年过去了,记者看到沙面一街3号“沙面第一楼”仍旧在塑料布的包裹之下,没有修复的动静。而沙面大街1号最近又被破坏,广州市文化局文物处表示:“大街1号先改造后报批,擅自装修性质恶劣,已经违法”。一位熟知沙面的专家表示“属于公房的文物建筑或多或少都经过改造,而这些改造多数没有经过报建和审批,不同程度地造成对文物建筑的破坏”。
除30处由沙面街代管的文物建筑以外,还有19处文物建筑分别由产权单位或个人管理,按照文物法,其转租、改建或修缮要报批文物主管部门,但现在,“他们可以自由转租”,沙面街道工作人员透露说。
研究沙面的专家郑力鹏发现,“这些文物建筑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没有人对其进行定期检查”。汤国华教授也认为这些文物建筑的保护情况视产权人对文物价值的重视程度而定。
在沙面的私房中,既有“严格按照报批程序,修旧如旧”的海关红楼,也有“就怕倒塌砸到路人”的北街43号,这座私人拥有产权的文物建筑,自上世纪90年代先后经过4次转手,直到今年8月25日依然全部用木棍支撑,没有动工修复的迹象,是沙面唯一的一座危楼。
多头管理存在矛盾
“管理很难,因为房子是文物,什么事都要逐级审批。”沙面街道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记者采访中发现,没有哪一个部门对沙面整体的历史风貌负责。
“沙面建筑群是国家第一批把建筑群作为保护的单位,但现在看,沙面的管理是混乱的,沙面业主多、房屋类型多,而且自公布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部门后,沙面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广州市文化局是行政部门,不负责日常的维修和管理。而沙面街道在工作上也很为难,房屋空置不是办法,白蚁侵蚀对房屋损害很大;修缮资金缺乏;商业出租后企业肯定要对建筑进行改造,因为老建筑与今天的使用存在差异。各管理部门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异,矛盾始终存在。”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郑力鹏分析说。
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但在广州市文物管理部门的登记表上,沙面的管理部门为荔湾区政府。“荔湾区作为政府不是专门管理机构”,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孔柱新提出,专门机构是要长期驻在沙面,这样才能对文物进行比较有效的保护。
在广州市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规划导则显示,编码为AL0133的地块——沙面主导属性为历史风貌保护区,在其文物保护一栏清晰写明“广州市沙面建筑群(清)国家级,沙面历史文化保护区(市级)”。
“目前,广州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分属民政、文化等职能部门或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沙面的管理就一直存在着两个系统,一是自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体系;二是各政府职能部门的直接管理。但事实上,类似这种多头管理方式很难在管理、保护、规划、开发等方面的理念上达成共识的”。民革广州市委员会在今年4月“我为广州市自主创新建一言献一策”的文章中,建议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管理、保护、规划、开发等职能集中到一个部门,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实施统一管理。
沙面建筑要在保护前提下使用
今年8月7日,又一个新设想出现在报端,“白天鹅宾馆或将牵头沙面的整体改造”,计划将沙面南街打造成顶级商业街,将沙面岛打造成“集酒店、购物、娱乐、旅游、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广州西面的新地标”、“改造后的沙面将成为广州的“新天地”。
消息一出,沙面街坊大呼“商业街到处有,而沙面只有一处”。汤国华教授对此也谨慎表态,强调“不管怎样,保护文物是最重要的”。
多年来,对沙面进行改造屡屡被提出,荔湾区曾提出总部经济的设想。在2007年11月,在荔湾区政府网站招商服务板块一篇关于荔湾区创意产业简介的文章中讲道:“我们就是要利用这次公房置换的机会,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发展结合起来,吸引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将总部与研发中心落户沙面,恢复沙面的历史面貌,将沙面建设成国际总部研发区(历史上沙面就是广州的国际总部区)”。
但是,“置换出的文物建筑如何利用,还要等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市文化局、沙面街道及参与专家众口一词,沙面文物建筑的功能定位不明晰,一直在保护与开发利用中矛盾着。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沙面文物建筑的产权关系非常复杂,协调起来很困难。按照2002年修改的《文物法》规定,文物建筑,谁使用谁保护。使用者必须负责文物的保养和修缮。一些住在沙面危破房里的中低收入阶层根本无力承担维修任务。政府对沙面的文物保护投入资金不足,对建筑内部改造又有严格要求,民间资金难以注入,使沙面岛至今处在尴尬境地,文物建筑群一方面既没有得到妥善保护,另一方面又没有得到合理开发利用。
2008年4月,民革广州市委员会在一篇名为《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区的保护和建设提升广州文化软实力》的文中指出,“这种矛盾若得不到实质解决,今后肯定还会有更多的问题出现。事实上,像沙面这种独一无二的地方,如果保护得好,即使对局部交通和商铺生意有所影响也是值得的。因为交通、商业利益尚可弥补,但若因保护不足造成历史文化缺失,那将是遗憾千古!”
“我们从来没有限制过文物建筑的使用,但要在保护的前提下使用,这是原则,也是法律。”做了三十多年文物保护工作的人员说。无论怎样使用,“必须按照文物法来进行保护”,汤国华教授认为这是沙面保护的原则,“文物保护肯定要付出代价”。
9月1日,是沙面人自发组织的沙面网成立两周年的日子,一个“沙面仔”提前留言道:“沙面被破坏得我都不认识了,只能在沙面网上,找找童年的回忆……”
海关红楼1400万修旧如旧
沙面文物的不同命运
■沙面红楼沙面大街2号-6号的楼房,俗称红楼,原是海关洋员华员俱乐部,高三层,红砖砌筑,南面和北面建有尖顶阁楼,仿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建筑风格;1996年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A类)。
海关红楼的产权属于广州海关。
海关红楼紧邻沙面大街1号,与法国巡捕房并立近百年,2007年,它也迎来了手执工具的工程队,与大街1号的“焕然一新”不同,海关红楼的修缮原则是“修旧如旧”。
“广州海关把这些老建筑当宝贝,这和他们对文物建筑的价值认识和重视有关。”海关红楼此次修缮的设计人汤国华教授分析说。海关红楼原为政府部门的宿舍,“破坏比较厉害”。
据市文化局文物处透露,海关红楼维修后,将有一部分用作博物馆,一部分作为海关内部的会所。“将居民搬出来,做博物馆或会所比较利于文物的保护”,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郑力鹏副教授也对海关红楼的此次修缮持肯定态度。
2006年7月5日,广州海关委托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出了“广州海关‘红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计划财政投资一千万对红楼主体建筑面积4层约5000平方米进行修缮,质量要求为必须通过国家文物行政部门的合格验收,工期为一年。
记者从招标公告上看到,本次工程共包括两大类:拆除工程和修缮工程。工程队要拆除北立面与副楼连接处的改混凝土通道;拆除室内砖砌和木制间墙和阁楼、厨、卫设施等。修缮工程包括屋架、屋面、门窗、墙体、楼梯、栏杆、地板、天花、壁炉、电气照明、给排水等十余项内容。
招标公告还规定,除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外,投标人还要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及(建设部颁发)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为主体单位。
“海关红楼是A类建筑,修缮报批国家文物局,动工时国家文物局派人来查看,修缮结束也要经过国家文物局的验收”。市文化局文物处刘晓明处长介绍。
“按照文物法规定,对国家重点文物建筑进行改造要经过报建审批,而且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都要具有资质,据我所知,只有海关红楼是严格这样做的”。郑力鹏介绍说。
“沙面建筑十分漂亮但改得太厉害”
从中标通知书上记者看到,2006年8月8日,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广州海关确定广州海关“红楼”修缮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价为10364495.00元,除项目经理外,专设文物保护负责人。
“我们来广州快两年了,今年国庆节就能完工,公司带过来20多人,在当地招了几个人,都是有古建筑维修经验的”,8月17日,在海关红楼工作的张先生一口江浙口音,他觉得沙面建筑“十分特别,十分漂亮,但改得太厉害,不如我们杭州古建筑保护得好”。
“古建筑维修并不容易,按照文物的要求,对材料要求高,对技术要求高,选用木材要经过挑选,楼梯上缺的构件要重新手工制作,维修成本比较高。所以租沙面文物建筑的企业做装修都找普通的建筑队”。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郑力鹏副教授分析说。
文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但据郑力鹏介绍,广东省一共才有5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单位,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只有两家。
海关红楼此次修缮专门聘请了岭南建筑研究所做设计,岭南建筑研究所是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下设单位,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人汤国华估计全部资金将达到一千四百万,均由广州海关出资。“广州海关是政府部门,有责任在文物保护上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