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88八方人才从07年12月24日开始至08年1月10日止,进行了为期3周的网络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针对新《劳动合同法》对不同企业带来的影响提出专业的问题,得到了大量企业HR的响应,总共回收有效调查问卷584份。从调查结果来看,将近六成企业表示新法会造成人力资源预算增加,另外,超过60%的企业将与员工签订长期合同,以延迟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不续签合同的补偿是预算增加的最大部分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之所以如此多的企业增加自己今年的人力成本预算,主要是针对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规定的,以此为首要对策的企业比例达到59.30%,同时后者也是企业认为新法中对企业影响最大的一条规定;另有39.53%的企业选择了“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之后需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超过60%的企业选择延长合同期限
面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做出新规定,大部分企业选择了积极去适应,这种适应既体现在积极改变的方面,也体现在坚持企业原有规定的方面,例如,调查显示,61.92%的企业选择延长与员工的合同期,其中20.06%的企业甚至选择与普通员工签定5年以上的合同,甚至无固定期的合同。而对于“是否坚持签定竟业禁止”、“是否继续实行其他方式的最差员工淘汰机制”、“是否有减少员工的计划”等方面,分别有47.09%和35.76%、88.66%的企业选择了保持现状。
多达20%大企业比小企业更愿意约定长试用期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的统计数据,1000人以上规模企业试用期合同签一个月的仅占13.46%,低出25%的平均水平11个多百分点;2、3个月试用期的也低于平均水平;6个月的23.08%,远高于平均水平7%。20人以下规模企业中有41.67%的选择3个月,选择6个月的仅占1.39%,大企业比小企业约定长期试用期的差别达20%之多。面对这样的差别,Job88八方人才副总经理张欣指出:“这充分体现了由于大型企业具有充实的企业文化和更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系统,而小型企业多处在创业阶段,因而在试用期的约定上,大企业选择约定6个月,一方面是为了避免频繁的人事操作(例如签订新合同、商约福利待遇等)带来的人力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高端人才的保有和竞业约定的限制的考虑,这样一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时间将会大大推后,企业的用人风险显而易见的降低了。”
企业减少单方毁约成为趋势
对于新法中规定的“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需进行经济补偿”,直接导致企业辞退员工的成本大大增加,各个行业的企业普遍选择将减少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数量,其中,IT行业26.79%的企业选择减少单方解除合同数量、接近10%的加工制造行业企业高薪员工辞退率会下降,随着新法推行的更加深入,相信会有更多的企业选择减少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这也恰恰符合立法者的本意。
上述调查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不同企业各自分明的特点。据本次专业调查主办方Job88八方人才的副总经理张欣介绍,本次调查涵盖了加工制造、IT服务、物流、外贸等10多个行业,调查后的统计结果与之前Job88人事专家所做的预测较好的吻合,同时也反映出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为企业与求职者带来的影响。可以预见的是,新法在给劳动者带来更完备更有效的法律保障的同时,也将促进企业与劳动者维持更和谐的劳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