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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启动法律程序 凤铝要求总局恢复其CBA资格
(http://www.gznet.com/sport/ 2008-10-07 更新时间:09:32)

  新快报讯 (记者 刘勇) 昨天下午,广东凤铝篮球俱乐部律师团正式启动法律程序,向国家体育总局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国家体育总局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尽快撤销中国篮协关于2008-2009赛季CBA联赛俱乐部的准入决定;确认广东凤铝篮球俱乐部具有2008-2009赛季CBA联赛的参赛资格。

  律师团中的李江律师和陈晓朝律师昨天下午来到国家体育总局,通过总局的总值班室递交了相关材料,对方也顺利接收了材料。“这个时候什么都还没有确定,我们不方便透露更多。”李江强调,凤铝俱乐部这次启动法律程序,是根据《体育法》以及《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国家体育总局提出书面申请的。

  凤铝俱乐部认为,中国篮协以所谓“民主表决”的方式确定CBA参赛俱乐部,与此前公布的准入办法不符,有悖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此,凤铝俱乐部向总局提出的书面申请主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理由:

  1.中国篮协公开违反了CBA联赛参赛球队的准入确定规则,其所谓的“民主表决制度”及“地域分布平衡原则”没有任何制度根据或者制度安排。

  2.所谓的“民主表决”,背离了民主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对现代民主的巨大嘲弄。

  3.“表决程序”违反了体育总局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其表决结果是无效的。

  4.“表决程序”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性;如果照此表决程序执行,则中国篮协确定的所有参赛球队的准入资格都是无效的。

  5.中国篮协称其“表决程序”所依据的联赛委员会章程,根本不能成为参赛球队的准入规则。

  在回答记者关于为何向总局申请而未向法院起诉的问题时,凤铝俱乐部表示,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均是企业维权的合法正当途径,目前采取行政程序,主要是出于效率等方面的考虑,但这决不意味着凤铝就不会考虑司法程序,一旦短期内通过行政程序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凤铝最终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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